尹新雅 发布时间:2023-04-12 15:20:13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副院长,女,汉族,九三学社社员,博士,教授 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、教学、培养管理、创新创业工作,分管本科生培养科、研究生培养科,对协助分管的工作负责,对协助分管工作的上会材料负把关责任。联系建筑与规划系。 点赞 收藏 相关内容 相关内容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